莫名惊诧啊,莫名惊诧。莫名惊诧,色情网站主竟被判无期(“情色六月天”网站老板陈辉无期徒刑)?
传播色情,而且有60多万注册用户主动注册这个网站,说明这是普通大众有一定的需求。在没有明显危害更多人利益的情况下,这
个色情网站站长实际上扮演了一个提供平台的角色,如果说这位先生是“主犯”,60万注册用户实际上成为了“共犯”。因为必须注册,必须参与,而且都是主动
参与色情网站的浏览甚至内容制造。而那些提供服务器托管和网络带宽的公司,是不是也应该负监管不言的责任?
传播淫秽色情内容并获利10余万元将被判无期,以后如果再出现一个获利更大的案例,是不是就该判处死刑?在法制讲究要公平的原则情况下,其他类似危害更大的网站的站长,是不是都必须被判无期徒刑。
我个人怀疑,这完全是一种“严打”的后遗症。法制变成了“严打”,完全是法官意志,再一次曲解了真正的法律的作用。严打的时候,就用重刑,以杀鸡给猴看,不严打的时候,这类案件,可能判得很轻,甚至花钱就不判了。非常可笑的法官判例,令人害怕。
李 银河女士评判这个案例,觉得判传播淫秽品罪和言论自由有冲突,这确实值得我们反思。实际上,国内的色情网站大多数还停留于传播几张露点的照片而已,还没涉 及到组织一些年轻人制造大量色情图片。一些国家都已经允许色情网站的存在,而我们国家却用无期徒刑来确定所谓的“传播色情内容的案犯”,实在令人深思。
——keenk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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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色六月天”网站老板陈辉一审被判无期

新民网·独家报道 11月2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情色六月天”网站老板陈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宣告“中国网络色情第一案”一审告一段落。
11月23日,社会学者李银河在博客(blog)撰文,认为法院对陈辉的判罚“有违法律的公平”,并称“中国还没有走出性的中世纪。”,她呼吁有关部门“认真反省淫秽品法”。
李银河:淫秽品法侵犯言论自由
在题为《太原淫秽网站案质疑》的文章里,李银河猛烈抨击所谓“淫秽品法”,她认为“淫秽品法”应该取消是基于四点原因。
第一点理由是“所有的现代社会都没有淫秽品法”,而中国竟然仍保留相关法律,并且继续执行,因此“中国还没有走出性的中世纪”。
同时她认为“淫秽品法与宪法中的言论及出版自由相冲突”,因为“淫秽品是言论不是行动”,所以要么“取消言论自由权,要么取消淫秽品法。”
第三点原因是“淫秽品法在中国目前已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有100人在做同样的事,只有1个人被判刑”,有违法律公平。
最后李银河还认为淫秽品法带有“阶级偏见”,因为“广大底层群众有消费需求”而“上流社会不屑于观看”,淫秽品法是“按照上流社会的价值和审美观制定的法律”。
网上调查:69%网友认为判决过重
11月27日下午,新民网在某门户网站科技频道看到,有关“您如何看待情色六月天一 案?”的网络投票得到了网友的积极响应,在总共2180的总投票中,有69%的网友认为“判得太重了”,只有11%的网友认为“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 有18%的网友赞同“ 需要从整个产业链上进行根疗 ”。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590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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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男人
2007-05-15 1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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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人都想上黄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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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男人
2007-05-15 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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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人都想上黄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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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哈哈
2007-01-10 02: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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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开. 最好的办法,是开在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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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无名
2006-12-14 23: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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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的煤真黑!!!品质超群啊!!!!共产党的山西官员更黑!!!!黑得亮晶晶啊!!!!可喜可贺啊!!!!哎....不要谈收复台湾了,要跑去台湾谈收复大陆了....悲哀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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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hy
2006-12-14 23: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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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中国要改名了,就叫黑暗之国算了.谁和我提社会主义我骂他个傻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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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靠
2006-11-29 12: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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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啊?真是心灰意冷几个贪官被判无期啊?一个网站能给判个无期呵呵无言以对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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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1212
2006-11-29 1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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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还真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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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anonymous
2006-11-29 1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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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不屑一看真是太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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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anonymous
2006-11-29 1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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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不屑一看真是太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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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anonymous
2006-11-29 1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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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不屑一看真是太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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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anonymous
2006-11-29 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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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不屑一看真是太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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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honghuohonghuo
2006-11-29 0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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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博很美丽实现扭亏为盈,请看股票培训,或祝您吉祥如意如有兴趣,也可看看我女朋友工作的,也有精品国画展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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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木鱼
2006-11-29 08: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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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还有法可讲吗?可笑,有法也是为一小部份人利益服务的,可怜啊中国的老百姓。人治社会何时了?而那些为民主自由而献出生命的先烈们却是白白地送掉性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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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zhanghongchuan
2006-11-29 01: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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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的确是一个法律的盲区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而司法实践仍然还是以长官意识或主观判案为依据见怪不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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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路过
2006-11-28 22: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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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给官员包二奶立法呵呵因为它代表了整个统治阶级的需求应该传播黄色者判重刑虽然他代表了广大人民的需求不过谁让我们是被统治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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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anonymous
2006-11-28 2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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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明其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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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anonymous
2006-11-28 2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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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美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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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中国让我失望
2006-11-28 20: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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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啊中国我对你很失望无语草你吗比的无法无天色情六月天没错是大家的参与怎么不把会员全盼够日的中国相当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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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richiay
2006-11-28 20: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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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确实太重了,法律依据何在,其实这种网站多的是啊,想下个色情片到处都是啊,而且我感觉贾平凹、莫言的小说也很色情啊,为什么不抓、不判啊,那些包二奶的贪官比他可恶多了,为什么不判啊,无期太重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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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无名
2006-11-28 2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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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于这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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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无名
2006-11-28 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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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至于这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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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anonymous
2006-11-28 19: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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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混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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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啊
2006-11-28 18: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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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一个比一个判的轻和做色情网站相比谁对社会的危害大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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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无边无际
2006-11-28 16: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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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做那些狗日的贪官,来做一个色情网站主??真是非常的夸张。多少年后人们就会觉得这和文字狱差不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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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无边无际
2006-11-28 16: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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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做那些狗日的贪官,来做一个色情网站主??真是非常的夸张。多少年后人们就会觉得这和文字狱差不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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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呵呵
2006-11-28 16: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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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不可思议啊,不至于无期吧,罚款就可以了又没有牟利很多法律还真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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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阿哈
2006-11-28 16: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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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网站可解决某些人的性饥渴,一个文明社会应该允许的,有利于社会和谐,世界发达国家都这样,这是人道中国人为何不可,并且要判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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